原作者: 2016-11-15 20:34 金羊网
萨摩咬死贵宾
现实狗咬狗:贵宾犬被萨摩耶犬咬死 不是他养的狗为何却要连带赔偿!
法院判决萨摩耶犬实际饲养人王某承担70%责任,另一小区住户陈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为何陈某也有责任?
金羊网记者 董柳 通讯员 宁宇
现实版的狗咬狗引发出的新闻:广州一位老大爷带着未拴狗绳的贵宾小狗在小区散步,突然被迎面冲来的边境牧羊犬及萨摩耶犬扑袭,贵宾小狗惨被萨摩耶犬咬死。记者今天(11月15日)从广州市花都区法院了解到,该院最近审结了这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一审判决萨摩耶犬实际饲养人王某承担70%责任,另一小区住户陈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贵宾小狗饲养人叶某自负30%责任。广州中院二审后维持原判。陈某为何也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原因竟是这样的——
狗咬狗:贵宾小狗被另外两只狗咬死
时间追溯到2014年12月18日。当日上午9时30分许,叶大爷带着其儿子叶某饲养的贵宾小狗在小区散步。
当他走到小区西侧林荫小道时,王某饲养的两只犬只突然扑向叶大爷及小狗,其中一只萨摩耶犬突然咬住小狗的咽喉部位,最终致使小狗死亡。
损害事件发生后,叶大爷受到惊吓,急忙致电儿子叶某,叶某立即报警,在派出所民警的主持下,叶某与王某因赔偿一事协商未果,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查,王某饲养的两只犬只中,其中一只为黑白色边境牧羊犬,体重约35公斤,登记犬主是王某,另一只纯白色萨摩耶犬,体重40公斤,登记犬主是与王某同住一小区的邻居陈某。原来,为了规避《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一户限养一犬的规定,王某借用邻居陈某的身份资格为多出来的萨摩耶犬办理养犬证,对外宣称萨摩耶犬是陈某寄养在其家的,但饲养人实际是王某。
损害事件发生后,由于王某的行为违反《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一户限养一犬的规定,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对王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王某超出规定数量饲养的白色萨摩耶犬及对王某本人罚款2000元。
人诉人:被咬死的狗未办养犬证已违法?
法庭上,原告叶某认为陈某在明知王某超额饲养犬只的情况下,仍将身份证借给王某为其犬只办理养犬登记手续,其在本案中有关联责任,所以申请追加陈某为被告。
萨摩被咬
王某则辩称,自己并非本案萨摩耶犬的饲养人或管理人,萨摩耶犬的主人是其儿子的母亲,其不是本案适格的被告主体。事故发生时,叶某的小狗未办理养犬证,是违法行为,叶某明知其饲养的犬只没有办证是违法的,仍经常性将该犬带到公共场合以致发生本案事故,无论行为人是故意还是失误,相关的责任及损失应当由叶某自行承担。
陈某则称,广州市宠物饲养条例规定,一户不能饲养两犬,但是其与王某是两户分别饲养一只犬只,并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叶某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其小狗是合理合法取得,其损失不应得到法律保护。而叶某追加其作为被告也是不合理的。
●来看法院怎么断案:
1、未办养犬证不影响向侵权人主张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关于王某指出其并非本案萨摩耶犬的饲养人或管理人,故其不是本案适格被告主体的问题。经查明,王某在接受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城西派出所调查时已自认其向邻居陈某借用身份证为萨摩耶犬办理养犬证,自认是萨摩耶犬的饲养人,且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据此认定王某在其同一独立住所内个人饲养了两只犬只(包括涉案的萨摩耶犬)违反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并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王某未能提供相反的证据予以推翻,故法院对王某的抗辩不予支持。
关于王某、陈某指出叶某饲养的贵宾小狗未领取养犬证,故叶某的损失不应受法律保护的问题。法院认为,叶某未为其犬只办理养犬证件,只是属于行政处罚范畴,叶某没有办理养犬手续不是导致本案损害发生的直接原因,不影响叶某向造成其饲养小狗死亡的侵权人主张民事赔偿的权利,故法院对王某、陈某的这一意见不予支持。
2、赔偿责任法院依据事实酌定为七三分
对于叶某与王某、陈某在本次损害事件中的责任承担问题。法院指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在严格管理区内携带犬只进行户外活动时,应当用犬绳牵领犬只,用犬绳牵领时,犬只体重二十公斤以上应当用长度为一点五米以下的犬绳,并为犬只佩戴口嚼或者口罩,由成年人牵领。本案中,王某未尽应有的注意及合理管理其饲养的萨摩耶犬,致其饲养的萨摩耶犬在未有成年人的牵领,也没有佩戴口嚼或口罩的情况下冲出家中咬死叶某饲养的贵宾小狗,王某应对该损害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叶某的父亲携带小狗出门,未拴狗绳,这也是造成伤害后果的原因之一。故法院认为叶某及王某作为饲养人对本次损害事件的发生均负有一定责任,结合本案事实,法院酌定王某承担70%的责任,叶某自负30%的责任。
3、借名办证犬证登记主人也要承担责任
另外,由于陈某将其身份证交由王某为萨摩耶犬办理养犬证,陈某作为萨摩耶犬的登记主人未尽应有的监督、管理责任,其对本次损害事件的发生存在一定的过错,陈某对萨摩耶犬造成叶某的损失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关于叶某主张的损失问题,法院指出,叶某因本次事件造成的损失以评估公司作出的鉴定结论为依据,法院认定本次事件造成叶某损失3200元,由王某承担70%的赔偿责任为2240元,陈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关于鉴定费2000元,由叶某按责任比例自行承担600元,由王某承担1400元,陈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