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作者:原创2022-11-29 17:36·就有道而正焉
宠物狗冲出来把路人咬了
如今农村,人口外流非常严重,年轻一点的,基本在城镇生活了,居住在农村的,以老人为主,也有一部分的外地打工人租住,当地年轻人只是偶尔回老家看望父母等长辈。
为了防盗,也是为了驱赶寂寞,农村养狗的人家比例还是相对高一点的,说不上家家户户养狗,基本上十家倒有三、四家在养。
设想,王大爷养了一条土狗,土狗很聪明,也好养,人吃什么土狗就吃什么,人吃剩的,也是土狗的好饭菜。土狗看家护院本事一流。
有一天,王大爷到镇上茶馆喝茶,王大妈住到女儿家里带外孙。家里没人,为了防止土狗乱窜惹祸,同时也为了看家防盗,王大爷把土狗关在院子,没有栓绳。
有一个小偷,瞅见王大爷家没人,翻墙入院准备行窃,不料惊扰了土狗,在土狗的追逐下,打开院门,跑了。土狗随着小贼追了出了,小贼跑掉了,土狗却把到村里卖小商品的小高严重咬伤了。
狗在路上咬人
问题来了,狗是王大爷家的,院门是小偷打开的,咬伤的是路过的小高,小高医药费、误工费等该由谁承担呢?
王大爷说,狗虽然是自己养的,但是,他出门时是关在自己家院子的,院门是小偷打开的,他不应该承担责任,要承担,也是要小偷承担,因为是小偷开门的。
小高说,他只是路过王大爷家,也没有去刺激狗,是狗突然咬伤他的,既然狗是王大爷家的,这个赔偿责任就应该由王大爷负责!
其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小高既可以向王大爷主张赔偿,也可以向小偷主张赔偿。小偷跑了没有抓住,小高的赔偿只好由王大爷先行赔付了。当然,如果抓到了小偷,王大爷在赔了小高的费用后,还是可以向小偷追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条: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